可以的。
网上投诉是可以撤销的,但是跟网站客服联系。
一、受理范围:本栏目接受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我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工作效能不满、工作人员态度不端正的投诉。
二、处理时间:一般问题我局将在1~3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情况复杂的会适当延长,但最长不超过7个工作日。内容较复杂的,无法在7个工作日回复的,将告知来件者。
三、您的投诉提交成功后,我局工作人员会在工作日内及时接收,请勿重复提交投诉,如果您重复提交,我们将只受理您若干投诉中的一个。同时您将获得一个办事序号,请务必妥善保管。您可在本栏目上方相关位置内输入办事序号,了解办理情况和答复意见。
四、不属于本栏目受理范围的问题视为无效问题,本栏目管理人员有权对此删改并不再告知。
五、“网上投诉”办理流程:
群众来信->宁波教育局办公室受理->领导批示->相关部门办理->回复来信六、“网上投诉”处理方式:
(一)来信内容涉及我局工作意见和建议的,交办公室主任批办,呈局领导审阅或转相关处室处理。
(二)来信内容涉及相关部门业务的,由办公室交相关部门办理。
(三)来信无实质内容的,由办公室按统一格式直接回复。
六、“网上投诉”监督电话:0574-89183287。
投诉是指:权益被侵害者本人对涉案组织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事实,有权向有关国家机关主张自身权利。投诉人,即为权益被侵害者本人。
消费者投诉,是指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与经营者之间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后,请求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调解,要求保护其合法权益的行为。
七、建议反映类问题请向本网站“局长信箱”栏目提交。
八、对我局相关职能处室办事过程中的有关法规、政策、程序等问题的咨询请向本网站“网上咨询”栏目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