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 外商投资企业可以依法成立和自愿参加商会、协会。商会、协会依照法律法规和章程的规定开展相关活动,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
第二十七条 外商投资企业可以依法成立和自愿参加商会、协会。商会、协会依照法律法规和章程的规定开展相关活动,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
在我国,公司想要增加经营范围,那么就得取办理变更登记,在办理变更登记的时候,需要提交下面的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经营范围变更: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经营范围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经营范围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4、登记机关所发的全套登记表及其他材料;
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提交复印件的,需要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股东加盖公章或签字以上需股东签署的,股东为自然人的,就由本人签字,而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
而外商投资企业打算增加经营项目的,也需要及时去做变更登记,变更项目应在报经原审批机关批准后30天内向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申请变更登记时,除应提交由董事长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董事会有关决议、执照正、副本及企业登记注册委托书,还应根据具体变更项目分别提交以下文件:
1、变更经营范围:增加的项目如涉及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需提交有关主管机关的批件,合同章程修改协议;
2、原审批机关批准文件;
3、验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