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用人单位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不给加班费,也不让调休的,侵犯劳动者的利益,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些公司为达成指标,偶尔安排员工加班赶任务,那么就要给予员工加班补偿,而通常是支付加班费。但是,公司安排加班是否一定要给加班费,可以先确定员工加班后能够得到哪些补偿。
首先,按规定,公司安排在休息日加班,补偿员工时可以优先安排调休,如果实在不能调休,就要支付加班费补偿员工。
因此,公司要求加班后,不一定要给加班费,为保障员工维持体力,有条件的情况下是优先安排调休,其次才是支付加班费。
其次,公司补偿员工加班费具体要按照以下标准:
1、平时加班,公司要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作作为报酬;
2、休息日加班,公司要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作为报酬;
3、年休假加班:经职工本人同意,加班要按照职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具体而言,计算加班费时将按照以下的公式:
1、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基数÷21.75x天数x300%
2、休息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基数÷21.75x天数x200%
3、平日延时加班工资=加班工资基数÷21.75÷8x小时数x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