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步: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第二步: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
第三步;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第四步: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
第五步: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主要是法院判决女儿归你的判决书,离婚证等)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有的是分县局)户政科申请迁入
第六步:户政科签发《准迁证》
第七步: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
第八步: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
1、申报夫妻投靠、子女投靠父母、父母投靠子女户口迁移;
2、申报因购房、换房、分房的户口迁移;
3、申报离婚户口迁移;
4、申报居住直系亲属房屋(包括父母居住子女房、子女居住父母房或兄弟姐妹房)户口迁移; 5、申报因生活不能自理、父母双亡等原因投靠扶养或供养关系亲属的户口迁移;
6、申报收养具有本市户的婴儿、儿童以及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孤儿;
7、外市生源的我市普通高等学校的学生户口迁入学校集体户,毕业后在我市择业或就业的户口迁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