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台湾通行证办理材料
1、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白底彩照1张。(需到具备出国(境)证件数码相片采集检测条件的相馆照相,并附《贵州省出入境证件数字相片采集回执单)
2、提交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出入境证件数字相片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属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须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政审意见或提交审查批件,单位负责人在意见栏签字盖章。)再次申请的,须提交《往来台湾通行证。
3、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交验原件。(二代身份证需复印两面;户口簿需复印地址页、本人信息页);再次申请签注可免交居民身份证及户口薄复印件。
4、人口信息网中申请人信息不全(包括16周岁以下申请人未办理二代身份证的;临时身份证无人口照片信息的;以及信息登记错误等情形)时还需提交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户籍证明上须贴近期本人照片并加盖骑缝章,注明户籍有无迁移)。
5、《入台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6、提交与赴台湾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
(1)定居的提交户口、身份证注销证明;
(2)与台湾居民结婚的,提交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3)处理个人事务的,提交相关凭证;
(4)团队旅游的,提交有资质组织赴台旅游的旅行社出具的团队发票;
(5)应邀赴台的,须提交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赴台批件”原件或省台湾办公室对其复印件的确认函。在我省工作的外省籍人员应邀赴台可不发函协查,但需提交工作单位证明和暂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应邀赴台”的可由组团单位代办,须同时提交工作单位介绍信和代办人身份证;
(6)赴台进行经贸、交流活动的,须提交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关于应邀往来台湾立项批复”原件及复印件。
7、首次申请、过期申领、换发、补发证件的,申请人须亲自办理;单独申请签注可委托他人代办,70岁以上16岁以下的申请人可由直系亲属、法定监护人代办。(代办业务除准备相关材料外,代办人需交验身份证)
8、公安机关认为确有必要的其他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