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1)外国医师来华短期行医,必须有在华医疗机构作为邀请或聘用单位。邀请或聘用单位可以是一个或多人。2)外国医师申请来华短期行医,必须依本办法的规定与聘用单位签订协议,有多个聘用单位的,要分别签订协议。外国医师应邀、应聘来华短期行医,可以根据情况由双方决定是否签订协议。未签订协议的,所涉及的有关民事责任由邀请或聘用单位承担。
二、办理地点
韶关市芙蓉新区芙蓉园
三、办理时限
8(工作日)
四、办理费用
不收费
五、办理材料
验原件,交复印件。
附贴近6个月内的2寸免冠正面半身白底照片2张。
验原件,交复印件。
验原件,交复印件。
如《外国人体检检查记录》或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出具的健康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
验原件,交复印件。
验原件,交复印件或承担有关民事责任的声明书。
无委托邀请或聘用单位办理的需提交
验原件,交复印件委托邀请或聘用单位办理的需提交。
验原件,交复印件委托邀请或聘用单位办理的需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