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调整情况:
一、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
(一)哪些人员属于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范围?
调整范围为:在2010年12月31日及其以前以企业职工身份或个人身份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按规定办理了退休(含退职,下同)审批手续后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不含2010年12月31日及以前死亡的人员)。
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工人、两航起义退休人员、原南侨机工服务团退休人员不执行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因此不属于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范围。
(二)本次调整采取什么办法?
采取普遍调整和倾斜调整相结合的办法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三)怎样“普遍调整”?标准是多少?
普遍调整包含两方面内容,一是与退休时间挂钩,二是与缴费年限挂钩。办法及标准如下:
1.与退休时间挂钩。根据退休时间分档调整:
2008年12月31日及其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审批手续后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月增加基本养老金145元;
200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已按规定办理退休审批手续后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月增加基本养老金11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