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服务对象
具有高密市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居民
二、申报材料
1、户口簿原件及A4复印件三份;
2、二代身份证原件及A4复印件三份;
3、特殊群体(指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的困难家庭和持有1-2级《残疾证的重度残疾人。)需提供相关证件及A4复印件两份
三、办事程序
(1)个人申请
参保居民携带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参保申请,选择缴费档次,填写《参保登记表。若本人无法填写,可由亲属或村协办员代填,但须本人签字、签章或留指纹确认。
(2)村协办员检查
村协办员负责检查参保人的相关材料是否齐全,原件与复印件是否相一致,《参保登记表是否填写完整,是否有个人签字或盖章、按手印,村委会是否加盖公章,《参保登记表后是否附有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将有关材料上报镇(街区)人社所。
(3)镇(街区)初核
镇(街区)人社所对村里上报的参保登记有关材料进行初核,审核无误后,经办人在《参保登记表上签字,加盖镇(街区)人社所公章,及时将参保人的基本信息录入新农保信息系统,将《参保登记表、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上报市社保经办机构。
(4)市社保经办机构复核
市社保经办机构对材料进行复核,为参保人建立新农保个人账户,并将有关材料归档。
四、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五、办事地点
参保人员户籍所在地村(居)委、镇(街区)人社所、市民之家人社局24号窗口。
六、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七、联系方式
八、承诺时限
即时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