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残疾人创业有什么优惠吗
根据《关于残疾人创业扶持金管理与使用的指导意见》明确,自主开办企业的残疾人,可以获得7万元补助。
残疾人创业扶持金的扶持对象为具有成都市户籍、持有《残疾人证》、在法定劳动年龄内(男16~60周岁,女16~50周岁)、本年度从事个体经营实现就业的失业、无业残疾人和残疾人高校毕业生及残疾人投资创办的企业。残疾人创办的企业出资比例或合伙份额应占80%以上。申请人的项目必须有固定的经营(服务)场所,且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经营3~6个月。有场地租赁者还需提供一年以上期限的场地租赁合同。招用残疾人的企业须签订一年以上用工合同并按规定为其购买了社会保险。 自主创业并取得了《企业营业执照》的残疾人,其企业招用残疾人占在岗职工10%以上,给予不很过20000元扶持。招用残疾人5人以上且注册资本50万元以上的企业,可予以10000~50000元扶持。对租赁场地的,还可再给予5000~20000元扶持,用于场地租赁、无障碍设施改造等。
从事个体经营实现就业并取得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的残疾人(含农村休闲旅游服务如农家乐等),给予不很过10000元扶持。对租赁场地的,再给予不很过5000元的场地租赁费扶持。进入专门市场从事个体经营、在社区内从事个体经营或便民服务的残疾人,给予不很过3000元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