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申请乡村医生的乡村医生执业注册(补办),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已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但证件在有效期内;2、申请之日在法定期限内。
二、法律依据
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2014年)
第九条国家实行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制度。
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工作。
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
三、办理材料
提交一份相关纸质材料。
验证原件,交复印件一份(加盖与原件相符及公章)。
验证原件,交复印件一份,与原件相符(加盖与原件相符及公章)。
纸质件加盖公章。在赤坎区公立医院或湛江市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表(须有体验医院盖章)。
至少提交1份原件
与本人《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原件相符的复印件(加盖与原件相符及公章),如无复印件可以不附。
不含审核表内的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