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规定:
根据《关于转发人社部发〔2009〕113号文件做好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居留和出入境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发〔2010〕9号)规定,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身份证明用于办理居留许可、多次往返和进出境物品通关手续。
办理流程:
1、用人单位向服务窗口提出申请,服务窗口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
2、服务窗口将初审通过的材料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将相关材料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3、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后出具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身份证明。
责任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承办部门:市人才服务局
联系电话:0531-87081719
联系人:陈*梦
所需材料:
1、用人单位出具的公函;
2、高层次留学人才登记表;
3、高层次留学人才申请居留及入出境备案表;
4、驻外使(领)馆审核意见;
5、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办理时限
材料齐全1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