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广东城乡居民养老金
省人社厅透露,从2018年1月1日起,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从每人每月120元提高到148元。全省各地从10月起按新标准发放,并补发1—9月份调整提高的差额部分。
广东从2013年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并实现人群全覆盖,目前,全省参保人数2626万。也是从2013年起,我省逐年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并列入每年省政府十件民生实事重点工作。
二、养老金待遇领取条件
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城镇居民,年满60周岁,可按月领取养老金。
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养老待遇的,不用缴费,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要引导城镇居民积极参保、长期缴费,长缴多得;引导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的子女按规定参保缴费。具体办法由省(区、市)人民政府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