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时限
10(工作日)
二、办理材料
加盖申请单位公章或经申请人签名确认
加盖申请单位公章或经申请人签名确认
加盖受让单位公章或经受让人签名确认
加盖档案所有者公章或经档案所有者签名确认
三、办理时限
10(工作日)
四、办理地点
徐闻县县委县政府大院内
五、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1988年)
第十六条集体所有的和个人所有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或者应当保密的档案,档案所有者应当妥善保管。对于保管条件恶劣或者其他原因被认为可能导致档案严重损毁和不安全的,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有权采取代为保管等确保档案完整和安全的措施;必要时,可以收购或者征购。
前款所列档案,档案所有者可以向国家档案馆寄存或者出卖;向国家档案馆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出卖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批准。严禁倒卖牟利,严禁卖给或者赠送给外国人。
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