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人到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一般为公安派出所)办理申领手续
2、公安派出所将公民个人信息核准后报送县(市)公安局或设区的公安分局审核签发,并负责制作证件
3、公安机关在收到申请后的3日内将证件发给申领人
4、领取了临时居民身份证的公民在领取居民身份证时,应当交回临时居民身份证
办理临时身份证,收取工本费1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