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该事项必须现场提交纸质资料,按要求提交申请资料原件和复印件,需由行政服务中心人员当面核实后退回原件,送省一式四份,送国家一式五份复印件加盖“与原件核实无误”的公章和申请单位公章。《使用林地申请表》里的包括面积和地类等相关内容也需林业部门实地核查后填写,再由申请单位盖章。《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现状图》也需林业部门实地核查绘图后交给申请单位,由申请单位联系被使用林地单位加盖公章后送回。综上所述,因此不能网上办理。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根据《《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县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对材料齐全、符合条件的使用林地申请,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指派2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用地现场查验,并填写《使用林地现场查验表》。第十一条规定:县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对建设项目拟使用的林地,应当在林地所在地的村(组)或者林场范围内将拟使用林地用途、范围、面积等内容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但是,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需要公示的除外。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审意见。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四会市林业局领取办理结果
特殊环节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