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非机动车登记办理可以打电话投诉,也可以去办理窗口投诉。
投诉电话:0577-88300122
投诉地址:温州市金桥路1号交通管理局督察大队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03年10月28日主席令第8号,2011年4月22日予以修改)
第十八条: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的种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