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两张人像信息采用申领人近期彩色正面免冠头像。要求人像清晰,层次丰富,神态自然,无明显畸变。白色背景,无边框。不着制式服装,常带眼镜的居民应佩戴人像采集点准备的眼镜。
b.根据《居民身份证制证用数字相片技术要求(GA461-2004),数字相片规格为:441像素(高)ⅹ358像素(宽),分辨率350dpi;24位RGB真彩色;脸部宽207±14像素,头顶发迹距相片上边沿7像素-21像素,下方以露出衬衣领尖或锁骨为宜。
c.对穿白色上衣,发式超出图像裁切范围、戴帽子、墨镜,化浓妆和配戴有损形象饰品的人员,应改正后再拍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