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南通低保申请条件
1、持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本市低保标准的,均可申请最低生活保障。
2、户籍所在地为城镇行政区域并且实际居住6个月以上,无承包土地,不参加农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的居民家庭,申请城市低保;其他居民家庭申请农村低保。
3、对于同一户籍家庭具有不同情形的,原则上按家庭实际常住地申请相应的城市或农村低保。
二、办理材料
1、户籍证明、身份证明、婚姻状况证明、疾病证明、残疾证明、房产证明、房屋租赁协议、土地承包经营证明、就业收入证明;
2、其他需要提供的有关材料。
另:失业人员,应当提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机构出具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培训和推荐就业记录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