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可事项名称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证核发
受理机构便民中心分中心(昆明市交通客运管理处)
办公时间9:00-17:00
办理地点昆明市金星小区金星广场B栋写字楼
联系方式电话:0871-5700679传真:0871-5711015
政策法规依据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建设部关于纳入国务院决定的十五项行政许可的条件的规定(建设部令第135号)
申报材料
昆明市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使用审批表、昆明市出租汽车报废更新申请表复印件、机动车购车发票及其复印件、昆明市出租汽车营运资格审批登记表、车辆登记表、车辆登记证复印件。
办事处理流程
1、客管处证照科5、6号窗口核对新车发动机号、车架号、车型、颜色;
2、到车管所办理上牌手续;
3、客管处证照科5、6号窗口办理营运车辆上册手续。
服务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