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网(http://www.gdbs.gov.cn/portal/home.seam)。
2.注册帐号,在线填报申请材料。
3.网上通过核准后将纸质材料面交或快递至行政许可办理中心。
4.实施机关在“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网(http://www.gdbs.gov.cn/portal/home.seam)公开决定结果。
窗口办理流程
a)申请人通过现场提出本事项的申请的,根据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本事项受理范围和申请材料目录在受理窗口公开,并在窗口提供行政审批申请书的纸质文本和示范文本供申请人索取。
b)办证大厅应对行政审批申请书、相关申请材料、接收时间予以登记并提供申请编号。向始兴县行政服务中心卫计局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
a)实施机关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依据申请材料形式标准和申请材料目录,对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
b)申请材料符合受理条件的,办证大厅应予以受理,并出具送达受理决定书,申请不被受理的,办证大厅应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并送达。
c)因申请人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而需申请人补正申请材料的,受理人应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5个工作日内补正材料,申请人逾期不补正的,作退件处理。
3.审查
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4.决定
经审查,符合许可条件的,向申请者发放《卫生许可证》;不符合项目核准有关条件要求的,向申请者发出《不予许可决定书》并说明理由,告知申请者有依法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权利。对作出许可决定的,在20日内通过区卫计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
5.获取办理结果
申请人可通过以下几种方式查询。窗口查询(地址:韶关市始兴县行政服务中心卫计局窗口)、电话查询(电话:0751-3327382)
特殊环节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