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条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第七条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本法第四条第三项、第五条第三项、第九条和被收养人不满十四周岁的限制
第七条规定了被收养人不满十四周岁的限制,意思是说被收养人可以超过14周岁,那么被收养人已经成年呢可否被收养呢
根据第七条的规定,可以收养成年人。
对于收养来说,从法律上来讲,一方面是养的事实行为,一方面是形成亲属关系的法律行为。所以对于成年人来说,其自己一般都有劳动能力,所以收养的“养”是次要的,形成亲属关系才是关键的(进一步的亲属关系)。
所以法律规定可以收养,但仅限于特定的既有亲属之间,这一定程度上也是为了满足“过继”等民俗的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