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和相应金额
(一)提取条件有以下几点: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持有效提取凭证;
2、离休、退休的持有效提取凭证;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持有效提取凭证;
4、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持有效提取凭证;
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持有效提取凭证;
6、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支付房租的持有效提取凭证;
7、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户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职工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二)住房公积金的提取金额,会根据提取的用途而有所不同,具体的金额可咨询当地的社保局
二、济南公积金提取额度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自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以下简称自有住房);
可在取得有效凭证和证明材料三年内,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存储余额;所有提取人提取总额度不得超过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实际支出,且每个提取人一套住房只能提取一次。
(二)偿还购买自有住房贷款本息的;
在按贷款合同的约定每还本付息满一年后,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两次提取时间间隔不少于12个月。职工办理了按月委托提取业务的,可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所有提取人提取总额度不超该笔贷款已正常偿还的总额度(不包括部分提前还贷部分)。职工每提前还贷一次,可至公积金经办网点办理一次提取,所有提取人提取总额度不超过该次提前还贷的金额。
(三)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商品房、公共租赁住房支付房租的;
?定额提取
政策不变,职工仍是凭无房证明和婚姻状况证明提取。职工和配偶每年可以提取一次,两次提取时间间隔不少于12个月,每人每次提取金额不超过9600元。
?限额提取
提供无房证明、婚姻状况证明的同时,再提供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备案证明和完税发票提取。职工和配偶每年可以提取一次,两次提取时间间隔不少于12个月,提取额度合计不超过实际房租支出金额且不超过36000元的上限。
(四)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并需支付房租或者物业管理费的;每年可以提取一次,两次提取时间间隔不少于12个月。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该家庭当年实际支出的房租或者物业费,且年度最高可提取额度为12000元。
(五)支付物业费的;每个职工每年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两次提取时间间隔不少于12个月。每人每次提取额度不超过1200元。
(六)失业或者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两年以上,且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的;应支付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本金及利息,并同时注销其住房公积金账户。
(七)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离开本市的;应支付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本金及利息,并同时注销其住房公积金账户。
(八)出国(境)定居的;
应支付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本金及利息,并同时注销其住房公积金账户。
(九)正式退休的;
应支付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本金及利息,并同时注销其住房公积金账户。
(十)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应支付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本金及利息,并同时注销其住房公积金账户。
(十一)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应支付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本金及利息,并同时注销其住房公积金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