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办理参保登记手续时新参保居民需携带哪些资料
在校学生需提供:
(1)有身份证的学生提供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
(2)18周岁以下无身份证学生提供户口本本人页复印件及一张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用于办理“唐山市城镇居民就医证”
(3)低保学生、残疾学生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
社区居民需提供:
(1)家庭户口簿原件(首页、本人页复印件各1份,已参加城镇职工医保人员的医保卡复印件1份,已参加新农合的提供新农合医疗证复印件1份,有工作单位而单位尚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需单位开具证明,以上作为不纳入城镇居民医保管理的依据)
(2)参保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18周岁以下、无身份证居民携带一张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
(4)享受低保、残疾、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老年人等特殊情况需同时携带证明特殊身份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已纳入参保范围的部分退休居民需携带“退休核准(审批)表”或退休证原件和复印件;
(6)曾在统筹区外参加过城镇居民医保、没有正式转移接续手续的居民,可持统筹区外居民医保卡、居民医疗保险证、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收据、居民医疗保险缴费证明,同时携带毕业证、户口本(用于界定开始参保的年度)等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7)外来务工人员配偶子女需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唐山市暂住证原件及复印件、未参加当地医疗保险证明原件、在唐山市参加职工医保卡复印件、若户口不在同一户口本中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