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程序:
(1)天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账户接收函;
(2)职工天门所在单位在《账户接收函加盖公章;
(3)将《账户接收函发送至职工原工作单位;
(4)原单位财经人员持《账户接收函及相关资料,到原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入天门市公积金中心手续;
(5)原所在地住房公积金中心转账后,职工到到**农行新城支行(新城国贸一楼)领取住房公积金中心转账回单;
(6)凭转账回单,到天门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开具发票,上账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