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时限
18(工作日)
二、办理机构
广东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三、办理时限
18(工作日)
四、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无
窗口办理流程
《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七条执业资格注册,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由申请人所在的制作、播出机构统一向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以下称注册机关)提交以下材料:1、申请人填写的《注册申请表》、相关资格考试合格证和学历证书复印件;2、申请人所在的制作、播出机构同意聘用申请人从事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或播音主持工作的书面意见。(二)符合条件的,由注册机关在法定期限内办理注册手续,并按规定报送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终审;3、注册机关依据终审意见制作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播音员主持人证》。
特殊环节
无
五、法律依据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
全文条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国务院对所属各部门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由法律、行政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项目,依法继续实施;对法律、行政法规以外的规范性文件设定,但确需保留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十二条规定事项的行政审批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现决定予以保留并设定行政许可,共500项。为保证本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依法、公开、公平、公正实施,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对实施本决定所列各项行政许可的条件等作出具体规定,并予以公布。有关实施行政许可的程序和期限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执行。附件:国务院决定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目录
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管理暂行规定(2004年)
第四条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以下简称广电总局)负责全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认定的管理和监督。
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负责实施本行政区域内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执业注册、证书发放与监督管理。
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