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3个工作日。
设定依据:《辽宁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范》
申请条件:毕业两年内的高校毕业生
办理材料:
(1)升学的,提交《入学通知书》和学校出具的调档函;
(2)应征入伍的,由武装部门出具的调档函;
(3)改派到外市的,提交改派后的《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4)按人事调动办理的由拟调单位或公共人才服务机构开具调档函;
(5)提供本人身份证并结清档案托管费;
(6)如需他人代办另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及本人签字并按手印的委托书。
沈阳市人力资源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
地址:沈阳市大东区大北街48号劳动大厦一楼4-9号窗口。
沈阳毕业生的档案一般除毕业后签订三方协议的派到工作单位或工作单位所在的人才存档机构外,其余的档案很大一部分都会存入沈阳人才,目前标准名称叫沈阳市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在沈阳市大东区大北街48号。
来源:沈阳政务网(zwfw.shenyang.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