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规定,经济合同公证由当事人住所地、合同签定地的公证处管辖,涉及不动产转让的合同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处管辖。
1、填写经济合同公证申请表;
2、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当事人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资格证明。
(2)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件,或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件。
(3)合同草稿,请公证处代拟合同的除外。
(4)与合同有关的法律证书河技术资料,如涉及到财产转让的合同,转让方的财产所有权证书;转让专利技术的合同,转让方的专利证书和有关转让技术的技术资料;涉及担保的合同,担保人的身份证明、资格证明河担保人签署的担保书等。
(5)其他有关材料,如当事人的开户银行及银行帐号、资信证明等。
3、公证处向当事人解释法律的规定,帮助当事人修改、完善合同,补充必要的合同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