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家庭户分户立户需要的材料:
1、申报人申请书;
2、房产证明(如未取得房产证的房主,须持已在本市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的合法制式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小区物业管理部门出具的业主已入住证明,农村的应出具庄基地使用证、或土地证、或村委会出具证明;
3、原《户口簿;
4、身份证;
5、属结婚或离婚分户、立户的,须提供《结婚证或离婚证明、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等手续。
6、符合上述条件的单人(16周岁以上和双军人子女)也可立户。
办理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