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时限
5(工作日)
二、办理地点
惠州市惠东县平山新平大道209号(二楼办证大厅企业登记注册窗口)
三、办理时限
5(工作日)
四、办理材料
根据填写说明,按要求填写。
根据填写说明,按要求填写。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变更、备案登记事项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仅适用于非公司的外商投资企业。
◆变更名称,因隶属企业名称变更而申请变更分支机构名称的,提交隶属企业的登记机关出具的企业名称变更证明复印件、变更后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已办理名称预先核准的,提交《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变更经营场所,应提交变更后的经营场所合法使用证明。◇使用自有房产的,提交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使用非自有房产的,提交业主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和房屋租赁协议或者无偿使用证明复印件。未取得房屋产权证明的,当地人民政府或者其派出机构、各类经济功能区管委会、居(村)民委员会等部门、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可作为使用证明。◇使用宾馆、饭店的,提交房屋租赁协议和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使用军队房产的,提交《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复印件。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就经营场所证明材料作出具体规定的,从其规定。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对多个商事主体共用同一地址以及将住宅作为经营场所的条件作出具体规定的,从其规定。◆变更负责人,应提交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负责人任免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变更经营(业务)范围的,应当申请变更登记。其中,审批机关单独批准分支机构经营许可经营项目的,企业可以凭分支机构的许可经营项目的批准文件、证件申请增加相应经营范围,并标注“(限分支机构经营)”字样。分支机构的经营范围不得超过其隶属企业的经营范围。◆变更企业类型,应提交由隶属企业登记机关出具的隶属企业的企业类型变更证明。
加盖隶属企业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