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初次发生工伤人员,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下达后,用人单位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
2、工伤人员旧伤复发,本人书面申请,单位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备案同意就医,出院后用人单位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
1.参保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代办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人事档案(无视同缴费年限的,无需提供)。
3.《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
4.具有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未办理的提供在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邮储银行、成都银行、成都市农商银行(任选其一)开立的银行卡或存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