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计划生育办法》和《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成都职工期间应该工资、奖金照发,一般由成都社保局按规定拨付给用人单位。用人单位须用于女职工在生育、产假期间应享受的工资及福利待遇。社保机构拨付的费用不足以支付的,其差额由女职工所在单位补足;社保机构拨付的费用有结余的,其结余归入女职工所在单位的职工福利费。
补充说明:男职工护理假期间也视为出勤,工资、奖金照发。
所以总的来说,用人单位怀孕女职员享受国家规定产假期间,应该是产假工资照发,享受全勤待遇。目前我国产假工资公司一般由用人单位按月发放给员工,其主要目的就是保证生育女职员产假期间基本生活。
需要注意的是:
在已实行生育津贴发放制度地区,生育津贴包含产假基本工资,生育津贴具有产假工资性质,社保机构将生育津贴发放给用人单位,再由用人单位发放给职工。
同时为了确保生育合法权益,避免出现生育津贴比产假工资低的情况,我国部分地区规定,生育津贴高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应当将生育津贴余额支付给职工;生育津贴低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四川省女性生育假158天,男方护理假20天,共计178天,这样的产假福利在全国第三,次于福建最多195天,次于宁夏183天。
但实际上,四川可休产假福利最长可达到188天(女方) 20天(男方护)=208天。为什么是这样呢?因为根据最新修订的《四川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在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基础上,延长女方生育假6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20天。即根据计生条例女方可休158天,男方可休20天。
还需要注意的是,根据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的规定:
“实行纯母乳喂养的女职工增加一个月产假,产假视为出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