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安机关办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一般情况下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急件应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
2.公安机关对再次申请往来台湾签注的,一般情况下应在10个工作日内办结;急件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
收费标准
1.《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每证30元;
2.《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加注,每项次20元;
3.大陆居民往来台湾一次有效签注,每件20元;多次有效签注,每件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