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非亲子的户口怎么注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登记管理条例》:除非公民死亡或者迁出本户口辖区,户口才能注销。因此,鉴定女儿不是父亲亲生,户口是不可以消掉的,依据公安机关的规定是可以办理迁户手续的。
第八条: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办理。
二、注销的材料
死亡注销户口
凭《死亡医学证明书》或公安、司法机关出具的非正常死亡证明、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手续和和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注销。
应征入伍注销户口
凭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入伍通知书注销。
出国(境)注销户口
凭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出国(境)证件注销。
逮捕注销户口
凭逮捕注销户口通知书,被逮捕人的身份证、户口本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