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学生做俯卧撑造成瘫痪的,如果学校没有履行安全保障责任造成的,应该由学校承担相应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三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第三十九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第四十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人员人身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校园欺凌的事件只要你到网上随意一搜就能得到很多结果,其行为让人细思极恐,如果谈及赔偿问题,那首先要解决的归责问题。
一般来说,侵害一方必须是承担责任的主体,另外,学校如果没有对其管辖范围内的学生网络行为尽到了合理注意义务,按照合理的程序提供服务,对侵权信息及时地进行了处理,那么就需要按照其过错大小来承担责任。
确定了由谁来赔偿后,之后就是赔偿数额的认定,因为校园欺凌案件通常都是以双方调解的方式来解决,所以具体的数额通常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也可以到法院通过诉讼解决,不过建议受害一方可以求助于校园欺凌专业的律师。
校园欺凌,并不只能单靠赔偿来解决。深究原因:
一是家庭教育的匮乏,很多欺凌事件的施暴者都是留守儿童,他们从小缺乏亲情的抚慰,缺少关爱和教育,人生观、价值观的塑造得不到正确的引导;另外部分孩子在极端宠爱中长大,养成了事事以己为先、偏狭自私、冷酷无情的个性。
二是全球流行文化中对暴力的大肆宣扬和美化,造成孩子心理的误区,那就是暴力可以解决一切事情。
三是学校教育的缺位,在应试教育影响下,不少教师只懂“教书”,不会“育人”,过分看重分数、成绩、升学率和绩效考核,而不注重学生的人格培养和德育教化。
四是对欺凌事件的惩罚力度不够,多数只是“说教”性质,很少采取法律手段予以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