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成都集体户口流程
集体户口没有户口簿,只有户口卡,一般由工作单位或户口挂靠的人才交流中心保管。集体户人员结婚或上社保时,需要向保管方借取户口卡。到公安办证中心办理落户流程:
1.在入户地的公安办证中心审核资料拿号(不同区县,拿号流程可能存在不同),拿号办理之后,获得户口准迁证。
2.凭户口准迁证第二联和户口簿到原户口所在地办理户口迁移证。
3.在规定时间内(一般要求40个工作日),带着户口迁移证、准迁证(第三联)及一张一寸证件照到入户地公安办证中心,再填写一份《个人户籍基础信息首次申报声明》,办理上户,即时领取户口簿。
二、成都集体户口迁移注意事项
1、符合引进人才入户、积分制入户、政策性入户(包括政策性安置调配等)条件的人员;
2、父母一方或双方是本市公共集体户的子女出生登记户口,或家庭团聚类的被投靠对象是本市公共集体户的;
3、恢复户口时,原注销户口所在地没有被投靠人或其他原因无法落户的;
4、因离婚、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征地、拆迁等原因,失去现户口所在地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
5、单位集体户人员因工作变动、单位转制、单位关闭或辞职、解聘等原因,现工作单位无法解决集体户口或不同意迁入的;
6、原在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集体户口需迁出的;
7、其他特殊原因在本市无法落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