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机构
台山市城市综合管理局
二、办理时限
10(工作日)
三、办理费用
不收费
四、办理材料
原件,需准确填写申请书内容,申请人或单位应签名(手写)或盖章。
需申请人或单位应签名(手写)或盖章,提供原件核对。
材料清晰,加盖企业公章。
材料清晰,加盖企业公章,且注明与原件相符。
材料清晰,加盖企业公章,且注明与原件相符。
原件,需准确填写申请书内容,申请人或单位应签名(手写)或盖章。
原件,需准确填写申请书内容,申请人或单位应签名(手写)或盖章。
材料清晰,加盖企业公章。
材料清晰,加盖企业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