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填写规范:
一、《婚姻登记审查处理表项目的填写,按:照下列规定由计算机完成(未使用计算机进行婚姻登记的,应当使用黑色墨水钢笔填写):
1.“申请人姓名”:当事人是中国公民的,使用中文填写;当事人是外国人的,按照当事人护照上的姓名填写。
2.“出生日期”:使用阿拉伯数字,按照身份证件上的出生日期填写为“××××年××月××日”。
3.“身份证件号”:
(1)、当事人是内地居民的,填写居民身份证号;
(2)、当事人是香港、澳门、台湾居民的,填写香港、澳门、台湾居民身份证号,并在号码后加注“(香港)”、“(澳门)”或者“(台湾)”;
(3)、当事人是出国人员、华侨的,填写护照或旅行证件号;
(4)、当事人是外国人的,填写当事人的护照或旅行证件号。
P.S:证件号码前面有字符的,应当一并填写。
4.“国籍”:
(1)、当事人是内地居民、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出国人员和华侨的,填写“中国”;
(2)、当事人是外国人的,按照护照上的国籍填写;
(3)、无国籍人,填写“无国籍”。
5.“提供证件情况”:应当将当事人提供的证件、证明逐一填写,不得省略。
6.“审查意见”:填写“符合结婚条件,准予登记”
7.“结婚登记日期”:使用阿拉伯数字,填写为:“××××年××月××日”。填写的日期应当与结婚证上的登记日期一致。
8.结婚证字号填写式样为Jaaaaaa—bbbb—cccccc,其中。“aaaaaa”为6位行政区划代码,“bbbb”为当年年号,“cccccc”为当年办理结婚登记的序号。
9.“结婚证印制号”填写颁发给当事人的结婚证上印制的号码。
10.“承办机关名称”:填写承办该结婚登记的婚姻登记处的名称。
二、“登记员签名”:
由批准该结婚登记的婚姻登记员亲笔签名,不得使用个人印章或者计算机打印。
三、在“照片”处粘贴当事人提交的照片,并在骑缝处加盖钢印。
[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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