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火灾车辆如何报废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的要求,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向车辆所在地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报废机动车。企业在机动车解体后七日内将申请表、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提交报废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然后市车管所出具注销证明。
二、车辆火灾的处理程序
1、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将起火的车辆退出加气站站外。
2、如果火势较小,试着用灭火器灭火。
3、如果车辆发动机舱内起火,则应松开汽车发动机机罩钩,并用灭火器透过机罩周边的缝隙向发动机内喷射干粉以灭火。
4、火焰熄灭之前,绝对不要抬起汽车发动机机罩。
5、如果无法扑灭火焰,则应封锁起火区域,关闭所有加气机,等待消防队到来进行灭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