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满足以下任一条件:1)为进行野生动物科学考察、资源调查,必须猎捕的。2)为驯养繁殖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必须从野外获取种源的。3)承担省级以上科学研究项目或国家医药生产任务,必须从野外获取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4)为宣传、普及野生动物知识或教学、展览的需要,必须从野外获取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5)因国事活动的需要,必须从野外获取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6)为调控国家保护野生动物种群数量和结构,经科学论证必须猎捕的。7)因其他特殊情况,必须捕捉、猎捕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
二、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2012年)
全文条款2012年9月23日,国务院以国发201252号发布《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是按照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部署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部际联席会议依据行政许可法等行政法规的规定,对国务院部门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第六轮集中清理而制定的法规。本决定自2012年9月23日起实施。
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
三、办理机构
连州市林业局
四、办理时限
20(工作日)
五、办理地点
连州市星河路聚源大厦行政服务中心8号窗口
六、办理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