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护照:护照原件及护照照片页复印件。护照有效期应在六个月以上(从入境日期开始计算),并至少有一张空白签证页;
2、签证申请表(原件):一份用英文填写完整,并有申请者亲笔签名的申请表。申请表可在网上下载;
3、护照照片,二张(一张贴在表格上,另一张供扫描用),照片应符合下列要求:
⑴两寸,彩色,白底,三个月内近照;
⑵正面免冠(如按特殊宗教或风俗要求戴帽或配饰,帽子或配饰不得掩盖申请者面部特征)。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注:申请商务签证者,只需复印件);
5、在职证明:
⑴申请人若为在职员工,必须提供由就职公司出具的在职证明信原件一份。证明信中需注明公司同意其休假,并详细注明申请者在该公司任职时间、职务及工资。在职证明信必须列有公司及有关联系人的地址、电话和传真号码。信函必须加盖公章。
⑵申请人若无工作,则必须提供证明其个人经济状况的文件,如银行存款证明,房产证等(原件及复印件)。银行存款证明的金额没有具体要求,但银行签发日期必须是签证申请递交日期的2周以内。此证明应能如实反映申请人的经济能力。
6、户口簿:申请者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如为集体户口,可在公安局办理户籍证明,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