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户籍在成都市或持有成都市居住证的孩子,年龄在1个月以上18岁以下的,均可自愿参加少儿互助金。
住院报销
入院时需出示《医疗证》和身份证明,医院将在入院证上加盖“少儿住院医疗互助”印章。
出院时患者先在住院所在科室办理出院手续,全额结清住院费用;
带资料到医保办进行相关审核;
审核通过后再到少儿互助金结算窗口按照规定的报销比例进行结算。
门诊报销
医院开具的正规税务局的发票;
父母认可的新生儿医院费用明细清单(中药必须附上处方);
病历的首页,出入记录;
少儿互助金卡或少儿社保缴费凭证。
因为费用报销后需要通过银行支付,因此,需要父母(或代办人)A的银行卡。父母A本人的身份证,户口薄、医学出生证明等能够证明其与该新生儿关系的证明。
注意:由于各个社保局可提供转账银行不同,因此,可以多带几张不同的银行卡或者去之前电话联系成都市各区(市)县少儿住院互助金管理中心咨询一下。
报销的时间:购买保险后的下个月再去区社保局报销(即:如果你4月份买的就5月份再去,但必须在3个月之内报销)
报销的地点 :到所在区社保局报销。
能,分为异地就医备案登记和未异地就医备案登记。
异地就医备案登记。异地居住的参保儿童,需要就医前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登记手续。办理了异地就医备案登记后,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和在成都地区就医一致。也就是说和成都本地就医享受同样的报销政策,医疗费用先垫付再回成都医保局报销。
未异地就医备案登记。属于异地急救抢救,那么报销比例仍然和成都市就医报销比例一致。不属于异地急救抢救,则起付标准提高为800元,基本医疗及大病医疗互助报销比例下降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