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失票人通知票据付款人挂失止付后三日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公示催告申请书的内容包括票面金额;出票人、持票人、背书人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票据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九条 失票人通知票据付款人挂失止付后三日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的,公示催告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票面金额;
(二)出票人、持票人、背书人;
(三)申请的理由、事实;
(四)通知票据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人挂失止付的时间;
(五)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人的名称、通信地址、电话号码等。
1)出票。它是指出票人在汇票上填写付款人、付款金额、付款日期和地点以及受款人等项目,经签字交给受票人的行为。包括制作汇票和交付汇票。
2)提示。它是指持票人将汇票提交付款人要求承兑或付款的行为。付款人见到汇票叫做见票。提示可以分为付款提示和承兑提示两种。
3)承兑。它指付款人对远期汇票表示承担到期付款责任的行为。付款人在汇票上写明“承兑”字样,注明承兑日期,并由付款人签字,交还持票人。付款人即成为承兑人。承兑人有在远期汇票到期时付款的责任。
4)付款。对即期汇票,在持票人提示汇票时,付款人即应付款;对远期汇票,付款人经过承兑后,在汇票到期日付款。付款后,汇票上的一切债务即告终止。
5)背书。背书是转让汇票权利的一种法定手续,就是由汇票持有人在汇票背面签上自己的名字,或再加上受让人即被背书人的名字,并把汇票交给受让人的行为。经背书后,汇票的收款权利便转移给受让人。对受让人来说,所有在他让与以后的受让人都是他的“后手”,前手对后手负有担保汇票必然会被承兑或付款的责任。
6)贴现:在国际市场上,一张远期汇票的持有人如想在付款人付款前就取得票款,可以经过背书转让汇票,即将汇票进行贴现。贴现是指远期汇票承兑后,尚未到期,由银行或贴现公司从票面金额中扣减按一定贴现率计算的贴现息后,将余款付给持票人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