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2)已取得省级及以上投资主管部门项目核准(审批)的批复文件。
(3)已取得国土资源行政部门划定井田范围批复文件或颁发的采矿许可证。
(4)已取得经国土资源部门评审备案的相应级别的井田勘查地质报告。
(5)安全预评价报告。
煤矿企业应根据国家煤监局《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察规定》和贵州煤监局有关规定,在煤矿建设项目施工前,向贵州煤监局申报审批安全设施设计。规模45万t/a以上-300万t/a以下的煤矿建设项目向贵州煤监局申请。
二、办理费用
不涉及收费
三、办理地点
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65号贵州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政务服务大厅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窗口B区208、209。可乘1路、2路、6路、17路、20路、24路、29路、44路、65路、11路、16路、21路、22路、23路、38路、44路、219路、229路等车,在政务中心、新路口、省展览馆、青云路口站点上/下车。??
四、办理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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