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成都市生育保险报销资料
1、填报《成都市生育、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审批表》一式两份并加盖行政公章
2、身份证
3、住院费用原始票据
4、出院证
5、生育指标
6、婴儿出生证或其它医学证明
7、婚姻证明
8、个体参保人员还需提供个人结算性存折/卡
9、委托他人的,受托人需提供身份证
二、报销的范围
1.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婚姻法等法律法规;
2.初次参加生育保险的人员从办理之月起连续不间断参保缴费满12个月生育的,已参加生育保险的人员连续缴费不间断满12个月(不含补缴)后生育的;
3.在生育、流产施行前应持有计划生育部门批准的生育指标。
以上人员,参加社会保险人员(人事代理制和年薪制人员、城镇户籍学校临时聘用人员)生育费用可以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