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病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大病医疗保险主要是对于,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内的个人负担部分进行报销。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每年每人向市、区社会保险局缴纳大病医疗保险费,在发生超过基本医疗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时,社会保险部门将会按照以下比例进行报销:
1、累计金额在1.2万元以上3万元(含)以下部分赔付 55%;
2、3万元以上 10万元(含)以下部分赔付65%;
3、10万元以上部分赔付75%,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原则上不低于30万元。
二、大病医疗保险无法报销
1、未经批准在非定点医院就诊的(紧急抢救除外);
2、患职业病、因工负伤或者工伤旧病复发的;
3、因交通事故造成伤害的;
4、因本人违法造成伤害的;
5、因责任事故造成食物中毒的;
6、因自杀导致治疗的;
7、因医疗事故造成伤害的;
8、按国家和本市规定医疗费用应当自理的。
以上便是大病医疗保险的报销范围,由此可见,即便大病医疗保险能够对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进行二次报销。但是参保者仍需自付一部分的医疗费用。而为了更好的对于社会医保进行补充,小编建议大家可以考虑购买商业大病医疗保险进行补充。目前市面上的商业大病医疗保险都是确诊即赔型产品,一旦被保者确诊为合同约定的某种重大疾病,保险公司就会按照约定一次性给付赔偿金,能够有效的对于社保进行补充。
三、大病医疗保险缴纳标准
缴纳大病医疗保险金是每个家庭都应该考虑的,虽然人们都是渴望健康的,但是在现代的生活环境下,环境不断的恶化,加上人们的生活压力比较大,大病发生的规律在不断的增加。也随着再近年来大病医疗保险的大力推行和人们保险意识的提高,大病医疗保险越发受到人们的喜爱,在社会保障局缴纳大病医疗保险,每年缴纳一次,就可以在大病的时候获得良好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