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为了加强对娱乐场所的管理,保证娱乐事业的健康发展,对娱乐场所地点有一定要求,娱乐场所是不可以开设在地下两层的。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第七条 娱乐场所不得设在下列地点:
(一)居民楼、博物馆、图书馆和被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建筑物内;
(二)居民住宅区和学校、医院、机关周围;
(三)车站、机场等人群密集的场所;
(四)建筑物地下一层以下;
(五)与危险化学品仓库毗连的区域。
娱乐场所的边界噪声,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标准。
为了加强对娱乐场所的管理,确保娱乐场所依法经营,做好娱乐场所内的巡查,根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如下制度。
第一条娱乐场所必须在场所内设1-3名管理人员和保安人员任专职巡查员,负责本经营场所营业期间的现场巡查,并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第二条娱乐场所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场所巡查的第一负责人,具体组织实施场所巡查。责成场地巡查员进行专项巡视和检查,实时了解掌握娱乐场所情况,及时发现和清除治安,安全隐患,维护娱乐场所正常秩序,保障娱乐场所正常经营及公共安全。场地巡查员在上岗前要接受有关部门对其进行法律法规、职业道德、业务规范等方面的培训,合格后发证,持证上岗。?
第三条娱乐场所场地巡查员应当至今在营业时间内每2小时巡查一次,巡查区域应当包括机械设备、电气设备等整个娱乐场所,巡查情况应当写入营业日志。
第四条巡查时,应当保证娱乐场所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不得封堵、锁闭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不得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设置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第五条巡查时,发现娱乐场所内有违法违规犯罪行为的,应当立即制止,其向文化主管部门、公安部门报告。
第六条凡违反本制度的娱乐经营场所,由文化主管部门、公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做法对其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