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七条用人单位不得设立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
【解读】本条是关于用人单位不得自设劳务派遣企业的规定。
在当前的社会经济生活中,劳务派遣被许多企业广泛用于各种可能的岗位。有的企业为了降低用工成本,将一些原来的正式职工以改制名义,分流到本企业设立的劳务派遣公司,然后又以劳务派遣公司的名义派遣到原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