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环境资源法庭在甘肃矿区人民法院揭牌成立,这是最高人民法院批准设立的全国第二家跨地域集中管辖环境资源案件专门法庭。
设立兰州环境资源法庭,对于促进生态优先和绿色可持续发展、构筑国家西部生态安全屏障具有重大意义。法庭成立后,将负责审理省内涉环境资源民事公益诉讼和省级、市州级人民政府提起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一审案件,负责审理以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为被告的涉环境资源行政公益诉讼一审案件,负责审理以县级以下行政机关为被告的涉环境资源行政公益诉讼二审案件等。目前,甘肃法院已形成了以甘肃高院环境资源保护审判庭为“点”,甘肃省林区中级法院及所属林区基层法院为“线”,甘肃矿区法院及各市(州)府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专门合议庭为“面”的环境资源司法保护模式。
1 防治结合,以防为主。在防的方面,加强环境规划和生产管理;在治的方面,考虑各种治理技术措施的综合利用。
2 技术和经济结合。制定综合防治方案,考虑技术上的先进性和经济上的合理性。
3 人工治理和自然净化相结合。充分利用自然净化能力,确定经济合理的排污标准和排放方式,尽量减少人工治理节约治理费用。
4 发展生产和保护环境相结合。在发展生产的同时,加强资源管理,防止资源浪费,并通过改革产品设计、工艺和设备,实行综合利用,实现企业的环境综合治理减少污染物的排放量和处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