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在朋友圈发布谩骂的内容
对未经核实的信息,不要随意转发,更不要故意“杜撰改编”,否则,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对故意传播、散布谣言信息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惩。
对他人辱骂、发表侮辱性言论,影响了他人的正常生活、工作,给他人造成了一定的精神损害,需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
尽量不要晒车票、护照、飞机票等,因为这些票据上的二维码或条形码都含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借助特殊软件,便能轻易读取。具体位置也尽量不要泄露。因为微信上有“所在位置”功能,当你晒出位置的时候,也可能会给心怀不轨之人创造有利条件
家人的照片、名字也不要泄露。尤其是孩子的照片和名字,在哪里上学,因为一旦泄露,可能会有“一些人”抓住这个机会,新闻上人贩子“能够一次就叫准孩子名字的”屡见不鲜,所以尽量避免将这些信息发布在朋友圈中。
朋友圈辱骂他人属于违法行为,但没有产生严重后果的,即使报警也只是警告处理,不会拘留;但是对于多次辱骂或者产生恶劣影响的,会拘留的。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