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行时车开上路,成都交警扣3分罚100元。
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关于调整汽车尾号限行区域的通告
为深入推进成都科学治堵工作,强化交通需求管理,转变交通出行方式,促进城市道路供需动态平衡,确保城市道路交通有序运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决定自2018年1月22日起,调整汽车尾号限行交通管理措施实施区域。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限行车辆
所有“川A”及外地籍号牌汽车。
二、限行时间及区域
工作日的7:30—20:00,由二环路(含二环高架路和底层道路)与三环路(含)之间区域内所有道路,调整为绕城高速(G4201)(不含)以内所有道路。
三、“尾号限行”规则
(一)上述限行车辆按照机动车号牌(含临时号牌)的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分为五组,每两个号码为一组,每个工作日禁止一组在上述限行时间和限行区域内通行。尾号组合及对应规则分别为:星期一为“1”和“6”;星期二为“2”和“7”;星期三为“3”和“8”;星期四为“4”和“9”;星期五为“5”和“0”。
(二)星期六、星期日因调休变更为工作日的,不实施“尾号限行”。
(三)限行时车开上路,成都交警扣3分罚100元。
四、不受限行措施的车辆
(一)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
(二)持C5驾驶证的残疾人驾驶的残疾人专用汽车;
(三)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和工程救险车;
(四)公共汽车、长途客运、出租车、校车、旅游客运、邮政专用车、运钞车,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五)依法持有《公交专用车道通行证》的交通车、《三绿工程证》的拉运鲜活农副产品车辆、《成都市货运汽车城区道路行驶证》的货运车辆;
(六)悬挂使领馆号牌车辆及经批准临时入境外籍车辆;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限制的车辆。
五、对违反本通告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处罚。
六、本通告有效期5年。
但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可根据道路交通实际情况,适时调整交通限行管理的区域、时段和尾号限行规则,并提前向社会通告。